闾丘露薇:一个美国小镇青年的死
媒体采访迈克父母,他们反复说的一个字,就是Justice。如何获得正义?需要透过一个被认为是公平的制度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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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闾丘露薇
【事件经过】
2014年8月9号,密苏里州弗格森镇镇上的一名18岁的黑人青年Michael Brown,被一名白人警察枪杀,警方的说法是,警察在截停这名年轻人和他的伙伴之后,遭到对方的反抗和肢体威胁,不过这名年轻人并未持有任何武器。
在年轻人死后几小时,弗格森镇的一些民众就开始了示威,到晚上,情况失控,出现了骚乱和抢劫店铺的行为,警方接报到场。骚乱持续5个晚上,当地警方动用了催泪瓦斯和橡胶子弹。
一批白人警察,使用军用装备,面对一批黑人示威者,加上烟雾、枪声,透过电视画面、社交媒体,这让很多美国人震惊也引起高度关注。从纽约到洛杉矶,一些民众在街头抗议警察滥用武力,民主共和两党议员,齐声谴责警方使用武力不当。14号,正在度假的奥巴马发表第一次讲话,指警方没有理由对示威者过度使用武力,当务之急,是应该让小镇恢复秩序和平静。
密苏里州州长也批评当地警方让小镇成为“战场”,并且在14号指派密苏里州高速公路巡警警长杰克逊接管当地安保,杰克逊正好是在弗格森镇长大的黑人,在电视屏幕上,可以看到他和当地示威者一起游行、交谈,气氛显然平静了很多。
而在外界压力下,当地警方15号终于公布了开枪警察的名字,之前警方的理由,是担心这名已经被要求放假的警察会遭到死亡威胁。警方还同时公布了一段录像,可以看到Michael,偷了一家商店的雪茄。不过警方也表示,当时警察截停对方,是因为他和朋友乱过马路,并没有意识到他就是抢劫案的嫌疑人。
警方的做法,遭到密苏里州州长还有外界的批评,认为此举无助缓解当地气氛,反而是火上加油。
平静只持续了一个晚上,17号,密苏里州州长宣布弗格森镇宵禁,到了傍晚,警察再次戴上了面具,穿上了防弹衣,还出动了装甲车。之前一直尝试用温和手段的杰克逊向记者表示,这是因为一些原本和平游行的抗议者,后来试图闯入安全指挥中心。
——“我们以祈祷,传递团结、和平与正义的信息开始了我们的礼拜日。不过到了夜间,情况却朝完全相反的方向发展,有人开始扔燃烧瓶;还发生了开枪、抢劫、破坏,以及其他暴力活动。这些活动显然不是自发的,而是有预谋的刑事犯罪,目的是破坏财产,伤及民众,挑起事端。这种冷酷无情的行为并非和平的抗命举动。很多情况下是有预谋的,通过协调方式搅起的激进行动。”
18号,密苏里州州长下令国民自卫队来协助平息骚乱,而奥巴马发表了第二次讲话,非常谨慎地选择他的用词,试图让各方冷静。
【警权过度?】
Michael Brown的死,激发的愤怒,在于很多人认为,警察过度使用了武力。Michael的家人聘用的独立验尸官的验尸结果显示,他身中6枪。
美国一直有批评警权过大的声音,在政治学者Benjamin Ginsberg去年的著作“The value of violence” 里面,就有足够多的数据说明,美国太像一个警察国家,警察甚至已经军事化。
不过警权过大和警权过度是两个概念。只要警察在执行公务的时候,符合现有的规则要求,那即便权力过大,也并不违法,除非在各界压力之下,透过修改规则,限制警察权力。
比如涉及警察的案件中,警方不会主动公布相关警察的资讯,在这次的个案中,最终是因为外界的压力,而让警方让步。
至于这名开枪警员是否违法,那就要看证据,透过调查,确认在执勤的过程中,是否违反了规定。
1992年洛杉矶黑人骚乱,起因是媒体播出了黑人遭到白人警察殴打的图像,相关警察遭到起诉,但最终无罪释放,这是因为,媒体播出的只是路人拍摄到的整个执法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在经过调查之后发现,警察是在充分警告遭到对方抗拒之后才使用了武力,虽然对很多人来说很不合情,但是却符合规矩,也就是说,没有违法。而后来的结果,就是洛杉矶警方修订了警察执法的细则,限制警权。
【公正处理?】
媒体采访迈克父母,他们反复说的一个字,就是Justice(正义?公平?)。如何获得正义?需要透过一个被认为是公平的制度来实现。
美国的警察分成三级,联邦FBI州和城市或者郡(县),后两者属于地方政府,和联邦政府没有上下属关系。目前FBI已经对枪击事件启动民权调查,这样话,可以消除民众担心本地警察官官相护的担忧。
美国大部分地方检察官是由当地民众投票选举出来的,包括密苏里州,现在的州长就是总检察长出身。对于民选的官员来说,民意,是最先的考虑。地方检察官对于一个案件给予多大的重视程度有很大的决定权,因此可以相信,民意汹涌,让检察官不敢对案件有任何轻视。
但是说到底一个人是否犯法,最终罪名是否成立,还是由法庭说了算。一个只认法律的法庭,一个人就算遭到政府起诉,只要证据不足,政府还是会打输官司。一个激起民愤再大的官司,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还是会被无罪释放。
2012年2月,17岁黑人少年Trayvon Martin被28岁的George Zimmerman,一个白人和拉丁混血儿枪杀,Zimmerman是社区守望员,他怀疑Trayvon将要犯罪,报警之后开车跟踪,之后两人发生肢体冲突,Zimmerman开枪导致对方死亡。2013年7月,法院依照陪审团的决议,宣布他无罪。一名陪审员之后接受访问时表示,虽然心里面她觉得Zimmerman犯了罪,但是根据现有的法律,只要有一点证据证明他开枪是防卫,那他就是没有违法。
在被媒体问到,是否相信现有的这套制度,Michael的父母表示,相信,但是目前的问题在于,没有依足现有的制度去做。比如警方,比如检察机构,一个没有发布充分信息,一个没有对相关警员采取行动。
【种族歧视?】
如果相信现有的法律制度,那么任何案件的处理就会简单很多,但是不管是这次MichaelBrown的死,还是两年前Trayvon Martin的死,因为死者和开枪者的肤色,不可避免地陷入到种族问题当中。
2013年7月,法院判决出来之后,全美各地有大规模游行,奥巴马一方面表示,接受陪审团的裁决,因为这就是美国的司法制度,另一方面,用自己的例子,讲述曾经遭受过的歧视:
——“很少有非洲裔的美国男子没有这样的经历:走在大街上可以听到汽车里的人锁上车门的声音……很少有非洲裔的美国人没有这样的经历:在进入电梯后,同一电梯里的女士紧张地握紧钱包,屏住呼吸,直到她有机会下电梯。”
而他的那句:“35年前,我可能就像特Trayvon Martin一样。”更是成为各大媒体的头版标题。
不过这次,奥巴马的表现要谨慎得多,尤其是他第二次的声明:
——“我们必须区分那些和平的抗议者和那些利用Brown悲剧性的死亡做借口从事非法活动的人,那些扔燃烧瓶或抢劫商店的人,这些可能是一小部分人,但是他们的行为有损于最后法律公正的实施,因此我们不应该助长这种行为……让我们(寻找方式来)治愈双方心灵上的创伤,而不是互相伤害。”
奥巴马的幕僚向媒体透露,这是因为奥巴马接受了教训,过去因为过于匆忙的表态,非但没有起到愈合社会的作用,反而有些推波助澜,而且因为事件的后续发展,更多资讯公开,让公众觉得他有些处事不公。
2009年,奥巴马的朋友,哈佛大学教授盖兹因为没有带家门钥匙而自己破门,结果被警察拘捕。奥巴马公开批评警察行为不当。警方公布的结果显示,盖兹是因为在被盘问过程中表现粗鲁,被警察以行为不端的罪名带走,而带走他的白人警察克劳利,在当地受人尊重,一直致力教育警察如何避免种族成见。不过盖兹就坚持,自己是种族脸谱化的受害者。
奥巴马的言论导致麻省警察工会集会抗议,要求奥巴马为批评警员愚蠢的言论道歉。之后奥巴马分别和盖兹以及克劳利通电话,他向记者表示:
——“因为这一事件掀起了风波,而我又从中推波助澜,所以我希望明确表示,由于我的用词不当不幸给人留下的印象是我中伤了剑桥警局或者克劳利,我原该使用更正确的不同言辞,我也已经把这些话告诉了克劳利。”
——“我希望这次事件最终产生的一个结果是一个有教育意义的时刻,在那种时刻我们大家不但不提高声调,反而更多地相互倾听,并把注意力放在如何从总体上改善警方与少数族群间的关系方面,而且我们不再相互指责,而用更多的时间来思考我们可以采用什么方式来加强团结。上帝明白这正是我们目前所需要的。”
之后他还举行了一次啤酒聚会,邀请盖兹和克劳利到白宫聚会,副总统拜登作陪。
也因为这样,这次事件,面对媒体的轰炸,奥巴马不再用自己的个人感受去触及种族歧视这个话题,白宫幕僚表示,这次的评论,必须是基于事实,而不是情感。
【抗争和骚乱?】
民众和平示威集会是需要得到保护的权利,这也就是为何,当警方动用军用设备对待示威者的时候,美国人的反弹会如此激烈。但是当出现抢劫商铺,向警方扔燃烧弹,破坏财物,甚至开枪的时候,显然是违反了法律的事情,而如果警方因为担心被批评滥用权力而不尽力维持治安,任由事态发展,显然又会遭到批评。
一些人会说,不是提倡“公民抗命”来争取权利吗?那不也是违法? 罗尔斯在“正义论”里面对“公民抗命”有详细的定义,选取当中两点:
——它是违法的行为:它以违法方式来抗争。故此,它是比一般示威行为激进的抗争方法,因为后者是合法的,而它却是非法的。
——它是一种道德的、非暴力的行为:这不仅因为它是一种表达深刻和认真的政治信念,是在试过其他手段都无效之后才采取的正式请愿,也是因为它是在忠诚法律的范围内(虽然是在这范围的边缘上)对法律的不服从。这种忠诚是通过公开、和平以及愿意承担违法的后果来体现的。它着重道德的说服,故此一般都是和平的、非暴力的。
用和平集会的方式,为死去的黑人青年讨个公道,或者对拿着纳税人的钱的警察表示不满,因为觉得他们处事不公,这些都是具有道德说服力的诉求,把这样的违法和打砸抢之类的违法进行区分,应该不是难事,除非有人故意混淆。
只是,现实中,任何和平集会都可能遭到小数人的劫持。
1999年采访西雅图WTO部长会议,经历过橡胶子弹胡椒喷雾,也眼看着一开始像嘉年华一样的街头变成了战场。宵禁,警方出动催泪弹和橡皮子弹,最后出动了国民卫队。形势急剧的转变,就是出现了打砸商店的行为,他们人数不多,二十多个,但是却足以让警察神经绷紧,也让警察有了充分的理由。于是,几乎所有的示威者,在他们眼前的人都变成了违法者,尤其是清场的时候,毫不手软。
Michael Brown的父母公开呼吁,停止暴力,他们担心人们会因此转移了焦点,不再关心为他们的孩子找回公道。
【媒体的角色?】
不少美国主流媒体用“media storm”来形容这次媒体的报道,确实铺天盖地,在美国的一个星期,打开电视,只要是新闻节目,几乎都是来自弗格森镇的报道。而在我的twitter的timeline上,各家美国媒体的账号,全是转推自家记者的现场报道,而且从上个周末开始,中文媒体对这个事件的关注度也开始大幅度上升。
看了不少报道,批评密苏里州警方的占了大部分,从画面效果,不管是图片还是视频,毕竟和扔燃烧弹的平民或者抢劫的画面相比,警察的防弹衣、装甲车、手中的武器,更加抢眼,让人心惊胆战。
在Martin案中,NBC播出Zimmerman打911报警的经过剪辑的录音,结果让听众觉得,Zimmerman是一个种族歧视者,因为他提到对方是一个黑人,但事实上是911接线生先询问对方是白人、黑人还是西班牙裔人。纽约时报报道,法庭选择的6个女性陪审员中没有非洲裔,让一些人感觉,这样的陪审团会倾向Zimmerman,而结果这篇报道是错误的,当中有一个西班牙非洲裔。
(Trayvon Martin)
整个过程中,媒体大量刊登Martin的童年照片,让人更觉得他的无辜。(这次同样,一开始媒体把Michael Brown描述成一个人见人爱的乖孩子)事实上,不管是Brown,Martin还是Zimmermen,都是有着不同面的普通人,没有那样单纯,也没有特别复杂。但这些都和案件没有直接关系,案件的关键点在于:在怎样的情形下,开了枪。不过,所有这些,加上政治人物以及黑人社团的一些公开言论,搅动公众情绪,都这类案件,不再普通。
这次媒体依然不会绕开种族歧视这个话题,“今日美国”已经开始报道,经过他们统计FBI从各地警方收集的数据,从2005年到2012年的7年中,平均每年有400宗警察开枪个案,当中96宗和弗格森镇的个案类似。几乎每个星期,都有接近2宗白人警察开枪杀死黑人。当中被开枪杀死的黑人中,18%21岁以下,而被开枪射死的白人中,21岁以下的青少年占8.7%。虽然报道只是提供数据,但是不同的人,自然会从数据中解读出不同的信息,从而产生不同的反应。
即便奥巴马很小心的想要避开这个话题,他最终还是在第二次讲话中触及这个话题,他说,虽然美国数个世纪对抗种族歧视,“但进步还是不够”。他认为在美国许多城镇,警方与居民间存在着“不信任的鸿沟”,特别是在少数族裔觉得被排除机会的地方。
——“弗格森镇理当伤痛和寻找答案的乡亲父老,让我再次呼吁我们大家,设法寻求协议,而不要只是相互咆哮。让我们设法疗伤止痛,而不要彼此伤害。”
——“在太多社群中,有太多有色人种被丢下,只被视为惧怕的对象。”
奥巴马的呼吁是否有用?至少过去一个星期的变化,显然看不出来丝毫作用。局势能否平静,需要弗格森镇民众自己做一个选择。
不过说回Benjamin Ginsberg在他的著作“The value of violence”里面的一个观点:在美国这样的暴力国家,用暴力的行为去对抗的结果,就是可以让公众看到更大的暴力,从而推动社会变革。
当这一次的骚乱平息之后,会有怎样的改变?Trayvon Martin的妈妈Michael Brown的父母写了一封信,在去年的判决出来之后,Martin的家人用他的名字成立了一个基金会,专门帮助那些孩子遭到枪杀的家庭,不分种族、宗教和性别。根据美国儿童协会的统计,导致美国1-19岁少年儿童死亡的排名第二原因就是枪杀。
她在信中分享,在失去孩子后,如何继续“正常”生活。她说,最重要的,是要让死去的生命变得有意义,要让更多人看到和感受,他们这些失去了孩子的家庭的痛苦,将心比心。只有这样,每个人的生命,才有可能被同样平等的对待。
关于作者
闾丘露薇:凤凰卫视著名记者、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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